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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全育人”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21-04-22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浏览次数: ]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北京市“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三全育人”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北京所有高校开展,重点面向教育部第一批、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参评成果形式包括2018年以来公开出版的专著,在国际、国内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和“三全育人”工作典型案例。成果主题范围如下。
    1.高校“三全育人”评价体系建构
    2.新时代高校“三全育人”的新路径
    3.院系“三全育人”工作机制
    4.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三全育人”模式
    5.创新课程思政,推进“三全育人”
    6.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全员育人中的作用发挥
    7.大中小一体化德育建设
    8.中国共产党百年立德树人的历史回顾、基本经验与时代展望
    二、评选标准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正确。
    2.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突出育人导向,对推进“三全育人”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3.站在前沿,眼界开阔,创新性强。
    4.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结构严谨,方法科学,说理透彻,言之有物。
    三、评选办法
    1.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2.申报者可为单位,也可为个人,合作研究成果以第一署名人申报;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类别不限),每人限报一项。
    3.参评作品出版、发表和被采用的时间以出版社第一次印刷或报刊登载日期为准。
    4.系列丛书不整体参评,但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作为专著参评;已获得全国或其他省市奖励的成果不参评;教材、通俗读物、论文集等不参评。
    5.各高校党委对本校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初评完成后,在合格成果《申报表》的“学校初审意见”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将参评成果材料报送至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办公室。
    6.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向获奖成果作者颁发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者代表将受邀参加研讨会并登台领取证书。
    四、申报方式
    1.每项成果申报时均需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参评成果材料原件3份(专著可提供原件1份,其余2份复印件只需包含封面、扉页、目录、封底)。
    2.各高校完成初评、报送成果材料时,需填写《推荐成果汇总表》,提交汇总表和申报表,同时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参评成果材料3份,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申报表》《推荐成果汇总表》可在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网站(http://bjgxszzx.bjtu.edu.cn/index.htm)。
    五、报送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楼D508,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孟珍珍
    联系电话:51682646,15110126068
    邮箱:cgpy14@126.com
    附件1:申报表.doc
    附件2:推荐成果汇总表.doc

 

                      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