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水平,促进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产生,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2008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对象:凡北京高校(均为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会员单位)相关部门、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各课题组及个人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均可申请参评。
2.内容范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
3.时间界定:2007年12月-2008年12月期间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方可申请参评。
4.成果要求:公开出版的专著、在国际国内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机关委托或采用(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教育部、北京市或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成果;在司局级、省部级单位组织的学术研讨会或专题论坛上入选的论文。
出版、发表和采用的时间以报刊登载或出版社第一次印刷的日期为准。
系列丛书不整体参评,但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作为专著参评;课题研究的阶段成果可以参与论文类、不可作为课题类参评;已获得全国性奖励的成果不参评;教材、通俗读物、论文集等不参评。
二、评奖标准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鲜明,理论观点正确;
2.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实践活动,有切实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3.观点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4.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思路清晰,论证透彻;
5.谋篇布局合理,结构严谨,文字流畅、简洁。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置论文、专著和课题三个类别的奖项,每类奖项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
凡获奖成果,由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共同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颁奖仪式将在华北地区第14次高校德育研讨会开幕式暨2008年北京高校德育高层论坛上举行(2009年1月6日)。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参评的论文、专著和课题,须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初选,每类确定1-3项参评成果,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式10份;电子稿可从市教委网站“宣教之窗”下载),连同论文发表的报刊、专著的原件1份、复印件(论文复印所刊载的报刊封面、目录及正文;专著复印封面封底和目录;课题复印申报书、开题报告、调查问卷及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相关论文等)10份,于
2008年12月20日前一并邮寄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北京交通大学7号公寓二层760室),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段海超
联系电话:51683541 51683457
附:申报表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
200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