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组:
根据《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为推进课题研究进度,督促各课题组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定于2011年1月中旬,组织开展2010年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立项以来所做的工作;中期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调查报告等);研究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后期研究进度安排及课题拟完成时间(原则上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结题)等。
二、检查规则
(一)检查标准。中期检查分值为100分。分为四项:
1.立项以来研究进度25分,分为正常(19-25分)、一般(9-18分)、缓慢(0-8分)三个档次;
2.中期成果情况50分,分为较多(36-50分),一般(18-35分)、较少(0-17分)三个档次;
3.后期进度安排10分,分为合理(7-10分)、一般(4-6分)、不合理(0-3分)三个档次;
4.总体印象15分,分为较好(11-15分)、一般(6-10分)、较差(0-5分)三个档次。
检查组专家根据现场汇报和呈报的中期成果情况,逐项打出分值。
(二)检查结果。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战略、重点课题评审拟请专家5人,每个课题凡有3位及以上专家打60分或以上的,即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一般、支持课题宜请专家3位,每个课题凡有2位及以上专家打60分或以上的,即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凡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市委教育工委将撤销此研究项目,要求课题负责人退回研究经费。
三、组织实施
战略、重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组织开展,具体将另行通知。一般、支持课题请课题组所在学校科研处或学工部牵头组织专家检查,于2011年1月11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寄给中心办公室;1月中旬,中心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学校或课题组进行抽查。
联系电话:51683541 联系人:段海超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邮编:100044
附:
中期检查专家意见表.doc
2010年一般、支持课题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doc
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