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组:
日前,市委教育工委下发了《关于公布2009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标结果的通知》,标志着本年度中标课题的研究工作全面启动。根据《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办法》,现就本年度课题管理进度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安排
1.开题组织
战略、重点课题开题在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直接指导下进行。各课题组应提前一周将开题会议时间、地点报中心办公室,我们将安排专家出席开题会议,进行现场指导。
一般、支持课题开题在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有关部门、院系指导下进行,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
2.开题时间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各课题组近期即可开题,2009年3月31日前务必开题完毕。
3.材料报送
开题后,各课题组应及时将开题报告书(请从“下载中心”下载)1式1份(书面,专家签字)邮寄至中心办公室;战略、重点课题组将开题会议信息电子版(可含照片)发送我们。
二、中期检查
战略、重点课题由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并于2009年9月组织中期检查;一般、支持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研究中心办公室进行抽查。
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形,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课题,市委教育工委将撤消项目、要求中标者退回课题经费。
三、经费管理
战略、重点课题经费在开题、中期检查合格、结题后分别以50%、30%、20%的比例拨付;一般、支持课题一次性拨付。2009年课题经费拨付时间将视开题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印刷或复印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费、成果出版费、交通费等。经费具体管理将按照《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请从“下载中心”下载)进行。
四、结题管理
各课题应于2009年11月下旬组织结题,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结题程序、标准等届时具体通知。
五、成果推广
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和研究中心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措施,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和转化。凡课题研究过程中撰写的论文、调查报告等,《北京教育(德育)》将优先予以刊用。
六、工作要求
设立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是市委教育工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和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课题组要充分重视,扎实研究,努力产生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指导工作、推动实践。请各高校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各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及时提供必要帮助;配合中心办公室对一般和支持课题进行日常指导管理,督促课题组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51683457 5168354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邮 编:100044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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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sdszyj.com
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