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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16-12-13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浏览次数: ]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水平,促进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产生,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2015—2016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5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公开出版的专著,在国际、国内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教育部、北京市或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题研究成果均可参评。       二、评选标准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正确。       2.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对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3.站在前沿,眼界开阔,创新性强。       4.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结构严谨,方法科学,说理透彻,言之有物。       三、评选办法       1.设置专著、论文和课题三个类别的奖项,每类奖项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       2.申报者可为单位,也可为个人,合作研究成果以第一署名人申报;每校可申报5—8项(类别不限),每人限报一项。       3.参评作品出版、发表和被采用的时间以出版社第一次印刷或报刊登载日期为准,课题以管理部门同意结题的时间为准。       4.系列丛书不整体参评,但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作为专著参评;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可作为论文参评,不作为课题类成果参评;已获得全国或其他省市奖励的成果不参评;教材、通俗读物、论文集等不参评。       5.各高校党委对本校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初评完成后,在合格成果《申报表》的“学校初审意见”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将参评成果材料报送至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6.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共同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并向获奖成果颁发获奖证书。       四、申报方式       1.每项成果申报时均需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参评专著、论文和课题材料原件3份(专著可提供原件1份,其余2份复印件只需包含封面、扉页、目录、封底。论文和课题材料若无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论文复印所刊载的报刊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课题复印申请书、开题报告、研究报告、相关论文、结题报告书或鉴定书、调查问卷等)。       2.各高校党委完成初评、报送成果材料时,需填写《推荐成果汇总表》,提交汇总表和申报表,同时提交参评专著、论文和课题材料3份,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申报表》《推荐成果汇总表》可在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网站下载(网址:www.sdszyj.com)。       五、报送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       2.报送地点: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楼D508,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邮编100044。       联系人:孟珍珍       联系电话:51682646,15110126068       邮箱: cgpy14@126.com           附件1:申报表.doc           附件2:推荐成果汇总表.doc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