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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面向高校一线专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设立专项课题的通知
[ 日期:2013-11-14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浏览次数: ]
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精神,落实《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2013-2017年)》(京教工〔201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京教工〔2013〕26号)、《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3-2015年)》(京教工〔2012〕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北京高校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3〕19号)等文件的要求,大力推进北京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市委教育工委决定面向高校一线专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设立专项课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该专项课题纳入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支持课题序列进行申报和管理。2014年拟设200项左右。从2015年起,该类课题将直接纳入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一起招标。     二、研究选题     请申报者结合重点工作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自行选题,题目应新颖、独到、鲜活,问题性、实践性、实证性强,以小见大。     三、成果形式     1篇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论文,研究报告,需开展问卷调查的还应提交调查报告等。     四、研究经费     每项0.5万元。     五、申报对象     仅面向北京高校一线专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进行申报,即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心理素质教育教师。高校宣传教育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院系负责人等不在此列。近年来主持课题尚未结题、2013及2014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标者也不可再申报。     六、申报数量     每校原则上申报4-6项。     七、材料报送     申报者须填写《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请从“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网站 www.sdszyj.com的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一式三份,所在学校负责签署审查意见与保证,并于2013年11月15日前由学校统一报送至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地址:北京交通大学7号办公楼760房间(交大西门进,第二个丁字路口右转,直行200米,路右侧即见)。电子稿请务必同时发送 duanhaichao2009@126.com。     七、课题管理     市委教育工委委托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按照《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其中,课题开题指导、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由学校宣传教育工作部门或科研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随机抽查。     各高校要充分重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51683541/51683540     附:课题申请书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16日 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