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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0-04-19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浏览次数: ]
各课题组:    为做好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工作,确保各课题组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根据《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安排    所有课题应于2010年4月30日前开题。战略、重点课题应提前1周将开题会议时间、地点告知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研究中心办公室将安排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委托其他相关专家出席开题会议。一般、支持课题应提前1周将开题会议时间、地点告知课题负责人所在的学校有关部门,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指导下开题。    开题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召开主题研讨会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统一要求,凡战略和重点课题,均应在研究进行期间,由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主办、课题组承办一次主题研讨会(论坛),邀请有关方面领导、专家及部分兄弟院校出席并发言。该项工作应于6月-9月进行。     三、中期检查     9-10月进行。战略、重点课题由研究中心办公室组织集中检查;一般、支持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的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检查,研究中心办公室进行抽查。     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形。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课题,市委教育工委将撤消项目、要求中标者退回课题经费。     四、结题安排     所有课题应于2011年4月30日前结题。在申请结题之前,将《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结题申请书》及研究报告及其必要附件、已发表论文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并邮寄或送研究中心办公室初审。结题具体安排见附件2。     申请结题条件:战略课题应在全国性相关核心期刊发表3-4篇学术论文,并形成专著初稿(基本达到公开出版水平,个别涉密课题不在此列);重点课题应在全国性相关核心期刊发表2-3篇学术论文,并形成专著初稿(具体情况可另作要求);一般课题应在全国性相关核心期刊发表1-2篇学术论文;支持课题应形成1篇达到公开发表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工作要求     开展课题研究,是市委教育工委推进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专业化成长、指导工作科学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高校有关部门要充分重视,积极督促、指导本校中标课题组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并根据课题组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支持。各课题组要根据研究进度安排,认真组织,扎实研究,努力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联 系 人:段海超  杜华  联系电话:51683541  51682646     中心网站: www.sdszyj.com     地址: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邮编:100044                                                                          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 开题会议议程及注意事项.doc 结题会议议程及注意事项.doc